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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多举措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2020-05-07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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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07

    今年以来,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积极转变思想理念,扎实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面适用和规范运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91.45%,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94.74%、法院采纳率100%;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100%。适用范围涉及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诈骗、盗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贩卖毒品等多个罪名。

    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近年来,中卫市检察院从战略高度认识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安排部署会议、专题学习会、推进会等深入学习《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宁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施细则》以及上级院的工作要求,从适用范围、审查规范、证明标准、办案简化、量刑协商、不起诉适用等方面准确把握。要求检察人员在适用上要坚持全面覆盖、当用尽用的原则,积极与中卫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机构协商构建协作配合机制,就值班律师的派驻、工作程序达成共识,及时为未委托辩护人的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知悉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自愿认罪认罚。

    为了扎实推进侦捕诉判无缝衔接,沙坡头区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就案件移送和委托社会调查评估进行会商,与法院就认罪认罚案件集中起诉、集中开庭达成共识,并及时分析在适用该制度办理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做法,稳步推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提高办案质效。

    针对沙坡头区危险驾驶、交通肇事两类刑事案件占全年受理一审公诉案件50%以上的实际情况,沙坡头区检察院及时转变办案理念,探索成立认罪认罚速裁案件办案组,专门负责办理此类案件。同时,办案组开启“集中具结、集中起诉、集中开庭”的模式办理认罪认罚速裁案件,实现了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集中化、专业化、快速化办理。2019年9月以来,共办理认罪认罚速裁案件153件153人,特别是在“三集中”工作模式推行后,认罪认罚适用率达90%以上,量刑采纳率达100%。

    沙坡头区检察院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对法定刑在3年以下,拟建议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认罪认罚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实行证据开示制度,在诉前与犯罪嫌疑人、辩护人或值班律师沟通,将与案件指控事实有关的涉案证据向犯罪嫌疑人集中展示,增强犯罪嫌疑人对认罪认罚后果的预测性,保障认罪认罚的主动性、自愿性。

    推进量刑建议精准化

    量刑建议的规范化、精准化、科学化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取得良好效果的重要保障。沙坡头区检察院在适用认罪认罚的案件中,在量刑协商环节充分听取诉讼参与人的意见,充分考虑以往判例,参照量刑指导意见,实行类案量刑总结,在审查报告中专设量刑建议论证环节,对提出量刑建议的客观性、合理性进行分析研判,提出相对具体确定的刑期,确保认罪认罚案件的量刑建议既体现从宽又不失准确,实现精准量刑。同时,注重保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诉讼权利与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的统一,将被害人损害修复作为从宽量刑幅度的重要参考。

    沙坡头区检察院建立诉前与法官的良性沟通机制,对有量刑指导意见、量刑标准较为成熟的案件,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后说明依据和理由,便于法官审查;对量刑标准难以把握的案件,在提出量刑建议前主动与法官沟通,说明犯罪嫌疑人的法定、酌定情节,减少分歧。并将释法说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在量刑协商时结合案件情况开展说理,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明确告知反悔协商后的量刑建议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降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适用过程中反悔或判决后上诉的可能性。同时开展法律文书说理,充分阐明法定、酌定情节和量刑理由,以公正、明晰的论证帮助当事人正确理解和接受法律后果,赢得内心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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